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教职工工作考核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福州理工学院教职工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福理工人〔2021〕22号)和《福州理工学院外聘教师聘任及管理办法(修订)》(福理工人〔2020〕27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自6月20日起开展2021-2022学年全体专职教职工及外聘教师的个人考核工作,现将考核相关事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本次考核含2021-2022学年在职的所有专职教职工(含中层干部)和外聘教师(中层干部、外聘教师不占优秀考核指标),按照人事处下发名单和归属类别进行填表。
已离职人员和实习生不参加本学年考核。
二、考核时间
本考核周期以学年为单位,根据2021年9月1日至考核期的工作表现情况,由各部门组织进行,其中:各教学单位的教师和教务干事考核需报送教务处审核;教师科研工作量需报送科研处审核;辅导员考核需报送学生工作处(部)审核;各教学单位行政干事、办公室主任(及助理)需报送校党政办审核。最后由各部门汇总提交至人事处审核,人事处组织提交校务会审议确定考核结果。
三、考核内容和标准
(一)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工作表现、业绩成果、公共服务四个方面,具体考核细则各部门可参考下表并根据考核岗位所承担的工作职责调整各部门的考核内容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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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内容 |
考核指标 |
指标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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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态度 |
积极性 |
本指标考核是否具备主动、自觉的工作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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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心 |
本指标考查是否能够以学校利益和工作为重,是否在工作中尽职尽责,敢于承担工作中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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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协作 |
本指标考查在工作中的协作精神和团队配合的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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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能力 |
专业技能 |
本指标考查本工作岗位所需技能、知识的掌握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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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能力 |
本指标考查能否正确理解并按要求开展工作以及是否及时将进程或结果进行主动反馈;并考查其它在本工作岗位上所应具备的相关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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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业绩 |
工作效率 |
本指标考查工作的速度,即完成工作的迅速性、时效性,有无浪费时间或拖延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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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质量 |
本指标考查工作的质量,工作过程及结果与期望值相比较的符合程度,包括准确性、反复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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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量 |
本指标考查工作的饱和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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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规范 |
纪律性 |
本指标考查员工是否能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服从学校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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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行举止 |
本指标考查工作中的言行举止是否符合要求。 |
(二)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各级别分布比例为:A(优秀):10%,B(良好):20%,优秀等次人选的确定要严格按实事求是、宁缺毋滥的原则,并兼顾各职务、各系列、各层次的人数比例,避免考核优秀向高层级员工倾斜。
专任教师队伍中,系主任团队优秀比例增加1个名额。
1.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考核不能认定为优秀:
(1)到学校工作未满一年;
(2)近一学年内发生教学事故;
(3)近一学年内被部门、学校口头约谈、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
(4)考核期内病事假累计超过15个工作日;
(5)未按学校规定参加企业实践锻炼或锻炼时间不足;
(6)教学工作、教科研工作、公共服务单项不合格;
(7)教师岗位:学年教学听评课质量评价平均分低于85分者。
2.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考核应认定为不合格:
(1)出现师德师风一票否决情况;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被公安部门治安拘留或受刑事处罚者,给学校造成恶劣影响;
(3)严重工作过失,给学校带来重大损失;
(4)考核期内旷工累计超过5个工作日;
(5)教学工作、教科研工作、公共服务单项出现两项不合格;
(6)教师岗位:考核期内出现一次一级教学事故者或累计两次二级教学事故;
(7)思想政治表现考核不合格者;
(8)在申报评奖、职称评定、鉴定材料、论文发表、课题申报等过程中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者;
(9)教师岗位:学年教学听评课质量评价平均分低于60分者;
(10)其他可以认定为不合格的情况。
3. 在学校本科教学合格评估、教学改革、科研立项、文明学校校园创建、三全育人专项工作、党建“双创”工作、教师党支部“双带头人”工作等方面,勇于承担重任,乐于奉献服务,工作表现突出,可由所在单位重点推荐考核优秀者,需详细描述理由说明。
四、考核程序
(一)人事处将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发至各部门。
(二)个人工作总结:个人填写《学年考核表》(附件2-4),进行总结、自我评价。
(三)部门考评:各部门根据考核内容,可在部门内组织民主测评、述职等方式进行综合评估,确定部门考核结果。根据考核名单汇总《员工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6),加盖部门公章,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批签字。
(四)各部门于2022年7月4日前将附件2-4、6(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至人事处林洁琼老师,电话0591-62990009,邮箱ljq6955@gmiot.com。附件7电子版提交至科研处徐天文老师,邮箱dalex@gmiot.com。
(五)人事处审核后提交校领导会议审议达成考核终评。
(六)人事处于7月31日前将终评考核结果反馈给各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向参评人员单个反馈考核结果,并就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员工进行交流,帮忙其进步。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考核优秀人员名单将在内网公布,员工的考核结果,将作为晋职、晋级、评优评先以及年终奖发放的重要依据。考核为不合格者当年工资降级,不发当年年终奖金,并视具体情况调整工作岗位、降级,对于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并对学校造成重大损失者将根据制度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六、发布实施
本次员工个人考核工作解释权归人事处。
附件:1.各岗位考核参考指标
7.科研工作量统计套表(另附Excel表)
福州理工学院
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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