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和2022-2023学年访问学者考核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培养目标,为培养出一批优秀的青年骨干教师,促进青年教师成长,经学校研究同意,现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就我校2023年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和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师德修养,聘任期间师德师风考核结果均获“良好”及以上。
(二)45周岁及以下,具有硕士学位和中级及以上职称的青年骨干教师。
(三)学校发展建设、教学改革、科研立项、文明学校校园创建、三全育人专项工作、党建“双创”工作、教师党支部“双带头人”工作等方面,勇于承担重任,乐于奉献服务,工作表现突出重点推荐。
(四)在我校教师岗位连续工作满2年及以上,考核结果均获“良好”及以上,其中一年须获得“优秀”。
(五)其他条件以《福州理工学院教师国(境)内外访学管理办法》(福理工人〔2017〕66号)为准。
(六)在教师岗位工作综合表现突出者,在学历、职称、工龄上可适当放宽。
二、接收单位、培养方式和研修时间
(一)接收单位优先选择已建立校校、校院合作或帮扶关系高校对应学科(专业)所在的二级学院。
(二)访问学者培养工作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原则上指导教师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师德高尚、学术造诣或专业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主持承担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三)研修期限为半年或一年。
三、选派名额
访学名额共13名,各二级教学单位推荐名额根据实际工作安排和教师发展需要提出推荐人选(具体各学院名额另行通知)。
四、申报流程
请各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本项目。可自行联系其他符合申报条件的本科高校和研究机构确认接收访问学者的高校、学科、导师及其课题目录等。
经各学院研究同意推荐的人选,于7月10日前各学院汇总申报人员材料:《2023年福州理工学院国内访问学者项目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1电子档)、接收高校和导师签字盖章的《福州理工学院国内访问学者项目推荐表》(附件2,一式2份纸质档和电子档)报学校人事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附件1和附件2电子文档需发送至指定邮箱。
人事处提交学校审核通过后,学校予以公示。
五、管理与考核
经审批同意参加访学的教师,按照学校访学管理办法的标准进行经费资助,所在学院对访学教师进行过程性考核,具体考核形式、内容和考核表由二级学院行文规定。
在访学结束后2周内,访学教师需提交:1、访学结业考核表(重点说明研究任务完成进度,附件3格式)2、访学证书,经人事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科研处、财务处审批后,按项目结束方可予以报销。
六、2022-2023学年访问学者考核
请各学院组织2022-2023学年访学教师提交《福州理工学院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结业考核表》(附件3,一式2份纸质档和电子档),于9月5日前报送学校人事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已提交的不必重复报送。
联系人:余长杰老师(0591-62990015、ycj12693@gmiot.com)
附件:1.2023-2024学年福州理工学院学科国内访问学者项目推荐人选汇总表
3.2022-2023学年福州理工学院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结业考核表
福州理工学院人事处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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