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闽教便函〔2022〕1746号)文件精神,现将寒假研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对象
全体专职教师(必修)。
二、研修时间
寒假研修时间为2023年1月5日至2月28日,教师需在此时间段内,进行在线学习,在这之后将无法继续学习。
三、研修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多角度宣传解读党的二十大报告,引导教师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党的二十大的理论含量、实践力量、精神能量,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永远跟党走、励志担使命,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和大先生。
(二)加强优秀教师典型的示范引领。
引导广大教师学习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等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教师学模范、做模范,激励广大教师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涵养高尚师德。
(三)强化对教师的关心关爱。
关注教师身心健康,紧密结合教 师工作生活实际,指导教师科学用嗓、保持良好的仪表风范、学会心理调适的方法,提升教师的幸福感。
(四)提升教师综合育人能力。
针对不同类型学段教师教育教学重点,聚焦发展素质教育, 围绕学科德育、学生综合评价、教师 专业发展、学科发展等, 提供差异化学习资源,提高教师创新教 学的能力。
四、研修形式
(一)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进入专题,实名注册后可进行学习。
(二)2023年1月5日—2月28日可以进行专题所有课程 的学习。结束课程学习并完成测试后,可获得相应学时。完成专 题学习,累计可获得不超过6学时的教师培训学时,并生成电子 学习证书。
五、报名办法
(一)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
请登录国家智慧教育高等教育教师发展平台寒假教师研修网址(https://teacher.higher.smartedu.cn/h/subject/winter2022/)进入高教寒假研修学习页面(具体操作详见附件2学员操作手册)。
(二)请各部门、学院于2023年1月9日前把参加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报名名单汇总表(附件1)发送至人事处林洁琼老师邮箱(ljq6955@gmiot.com)。
福州理工学院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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