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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教师培养培训流程的通知

2022/6/13 13:46:48      点击: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教师发展需要,现将教师培养培训相关流程规范如下:
  一、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在每学期初组织各单位申报当学年培训计划和经费预算。
  二、学年计划及预算审批通过后,由各单位按照计划组织开展。
  三、具体单项培训申请:组织前由组织单位申请场地和具体费用,流程如下:组织单位MEMO申请-分管校领导+业务分管部门(如教务处、学生工作处(部)、科研处等业务部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审批、抄送财务处)。
  四、参训人员个人申请:学校审批确定名额和经费后,各单位具体申请参加培训的人员,需由个人提出培训申请(该流程MEMO 只需要到各单位最高负责人审批即可,由各单位汇总参训人员名单、金额到组织部门,抄送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培训费用由参训人员个人先行支付,培训结束后由参训个人按照学校规定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签订培训协议后报销。
  五、培训结束:培训结束后,须汇总培训数据统计(详见附件1表格模板)、材料(签到表、新闻报导内容、通知、证书等电子档材料)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存档。
  六、校内场地使用:小型讲坛、沙龙、学习申请紫竹林或玉兰苑会议室;大型讲座、报告申请多媒体教室或学术报告厅(根据人数及培训规模、重要性而定),须向行政后勤处申请场所;使用教室需向教务处申请场所。
  七、本通知包括:交流研讨、培训、沙龙、论坛、讲坛、学术讲座、报告、学术会议(含校内外)。
  请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按照流程执行,财务按照规范受理相应费用。

  附件:福州理工学院教师培训统计表




福州理工学院人事处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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