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7/11/6 8:28:43 点击:
各院(部)、处(室)、馆、所、中心:
根据学校发展和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将学校2017年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受理对象为申请我校教师、实验技术、思想政治教育、社会科学研究(教育管理)等系列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申报时已退休人员,不在受理范围。
二、任职年限
申请人员现职称任职年限及业绩成果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17年9月30日。
三、文件依据
教师等系列按照《福州理工学院教师等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聘任实施办法(试行)》(福理工人〔2017〕5号)的要求执行。
四、职务评审工作纪律要求
(一)申报人员必须如实提供申报材料。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2年内不得申报;已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撤销,2年内不得申报。
(二)各级评审机构成员及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有关工作纪律,严禁向有关人员透露评审和聘任情况。涉及亲属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相关评审机构成员及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
五、申报材料
(一)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1.《福州理工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2份)。
2.《福州理工学院教师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简明表》(20份)。
3.身份证(复印件)。
4.任现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教师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5.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研究生六门主要课程进修证书或成绩单原件(未取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提供)。
6.体现教育教学水平、教学能力和科研业绩材料的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7.教学和科研相关材料:
① 教学综合测评表(由教务处组织及评定,测评工作由教务处另行通知)
② 经教务处审核的所要求规定年限的教师工作量表。
③ 经科技处审核的任现职以来论文、著作及其他科研成果材料及相关证明。
8.任现职以来兼职班主任工作证明。
9.继续教育证书(原件)。
(二)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1.代表作送审
① 送审代表作复印件2篇,其中核心1篇(含封面、目录、正文、封底、版权页等)(专著须提供原件),一式2份,申报人提供的学术刊物和学术著作须进行网上检索(含刊物检索和论文检索)。
② 《福州理工学院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代表作同行专家评议表》一式2份。
送审代表作复印件(专著提供原件)和专家鉴定表每份装1袋,材料袋的封面应使用A4纸打印材料清单,注明申报人学校、姓名、申报学科、研究方向和代表作题目等。
2.《福州理工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2份)。
3.《福州理工学院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简明表》(22份)。
4.身份证(复印件)。
5.任现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教师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6.体现教育教学水平、教学能力和科研业绩材料的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7.教学和科研相关材料:
① 教学综合测评表(由教务处组织及评定,测评工作由教务处另行通知)
② 经教务处审核的近4年教师工作量表(转评按照实际教学年限提供)。
③ 经科技处审核的任现职以来论文、著作及其他科研成果材料及相关检索证明。
8.任现职以来兼职班主任工作证明。
9.继续教育证书(原件)。
六、时间安排及联系部门。
1.11月6日-10日,各部门通知本部门人员申报、填表、准备材料;
2.11月8日,行政处组织相关部门预审前期说明会;
3.11月13日-17日,行政处组织相关部门预审;
4.11月20日-22日,所在部门组织考核推荐小组会议;
5.11月23日-29日,各部门对拟推荐应聘人员进行公示;
6.11月30日,各部门整理汇总,报送拟推荐人员材料至行政处;
7.报送行政处:杨美霞 0591-62990015,邮箱:ymx8714@guomaitech.com,电子档材料均以申报人姓名+表格名称发送至邮箱。
七、其他说明
1.所涉及的教学科研业绩均要求是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任现职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
2.论文须以福州理工学院署名,独立撰写或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会议论文集、专辑、增刊、旬刊、在非法刊物上或非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以及没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著)一律不能作为评审材料。
3.申报人员科研成果在职称评审时仅限使用抵消一篇论文,认定以《福州理工学院科研成果认定与奖励规定(试行)》规定为依据。
4.“核心期刊”指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或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
5.代表作送审由学校统一组织,鉴定结论意见当年有效。
6.实行隔年申报制度。连续两年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未获通过者,须间隔一年后方可再次申报。
7.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现职务系列应和所申请晋升的职务系列一致,不得跨系列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人员因自身条件变化和工作需要调整工作岗位,造成现岗位与原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不一致的,在现岗位工作满一年后,应申请同级转系列申报。
8.同级转评相应职务满一年以上,方可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其担任原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年限可与担任现职务任职年限连续计算。担任同级原专业技术职务和现任职务期间取得的成果均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务的依据,但主要考察其在现工作岗位上取得的成果。同级转评工作和每年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同时开展。
9.相关复印材料均以A4纸制作。
根据学校发展和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将学校2017年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受理对象为申请我校教师、实验技术、思想政治教育、社会科学研究(教育管理)等系列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申报时已退休人员,不在受理范围。
二、任职年限
申请人员现职称任职年限及业绩成果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17年9月30日。
三、文件依据
教师等系列按照《福州理工学院教师等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聘任实施办法(试行)》(福理工人〔2017〕5号)的要求执行。
四、职务评审工作纪律要求
(一)申报人员必须如实提供申报材料。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2年内不得申报;已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撤销,2年内不得申报。
(二)各级评审机构成员及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有关工作纪律,严禁向有关人员透露评审和聘任情况。涉及亲属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相关评审机构成员及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
五、申报材料
(一)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1.《福州理工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2份)。
2.《福州理工学院教师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简明表》(20份)。
3.身份证(复印件)。
4.任现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教师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5.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研究生六门主要课程进修证书或成绩单原件(未取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提供)。
6.体现教育教学水平、教学能力和科研业绩材料的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7.教学和科研相关材料:
① 教学综合测评表(由教务处组织及评定,测评工作由教务处另行通知)
② 经教务处审核的所要求规定年限的教师工作量表。
③ 经科技处审核的任现职以来论文、著作及其他科研成果材料及相关证明。
8.任现职以来兼职班主任工作证明。
9.继续教育证书(原件)。
(二)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1.代表作送审
① 送审代表作复印件2篇,其中核心1篇(含封面、目录、正文、封底、版权页等)(专著须提供原件),一式2份,申报人提供的学术刊物和学术著作须进行网上检索(含刊物检索和论文检索)。
② 《福州理工学院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代表作同行专家评议表》一式2份。
送审代表作复印件(专著提供原件)和专家鉴定表每份装1袋,材料袋的封面应使用A4纸打印材料清单,注明申报人学校、姓名、申报学科、研究方向和代表作题目等。
2.《福州理工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2份)。
3.《福州理工学院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简明表》(22份)。
4.身份证(复印件)。
5.任现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教师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6.体现教育教学水平、教学能力和科研业绩材料的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7.教学和科研相关材料:
① 教学综合测评表(由教务处组织及评定,测评工作由教务处另行通知)
② 经教务处审核的近4年教师工作量表(转评按照实际教学年限提供)。
③ 经科技处审核的任现职以来论文、著作及其他科研成果材料及相关检索证明。
8.任现职以来兼职班主任工作证明。
9.继续教育证书(原件)。
六、时间安排及联系部门。
1.11月6日-10日,各部门通知本部门人员申报、填表、准备材料;
2.11月8日,行政处组织相关部门预审前期说明会;
3.11月13日-17日,行政处组织相关部门预审;
4.11月20日-22日,所在部门组织考核推荐小组会议;
5.11月23日-29日,各部门对拟推荐应聘人员进行公示;
6.11月30日,各部门整理汇总,报送拟推荐人员材料至行政处;
7.报送行政处:杨美霞 0591-62990015,邮箱:ymx8714@guomaitech.com,电子档材料均以申报人姓名+表格名称发送至邮箱。
七、其他说明
1.所涉及的教学科研业绩均要求是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任现职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
2.论文须以福州理工学院署名,独立撰写或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会议论文集、专辑、增刊、旬刊、在非法刊物上或非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以及没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著)一律不能作为评审材料。
3.申报人员科研成果在职称评审时仅限使用抵消一篇论文,认定以《福州理工学院科研成果认定与奖励规定(试行)》规定为依据。
4.“核心期刊”指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或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
5.代表作送审由学校统一组织,鉴定结论意见当年有效。
6.实行隔年申报制度。连续两年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未获通过者,须间隔一年后方可再次申报。
7.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现职务系列应和所申请晋升的职务系列一致,不得跨系列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人员因自身条件变化和工作需要调整工作岗位,造成现岗位与原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不一致的,在现岗位工作满一年后,应申请同级转系列申报。
8.同级转评相应职务满一年以上,方可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其担任原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年限可与担任现职务任职年限连续计算。担任同级原专业技术职务和现任职务期间取得的成果均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务的依据,但主要考察其在现工作岗位上取得的成果。同级转评工作和每年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同时开展。
9.相关复印材料均以A4纸制作。
10.评审费的收取:评审收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我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费[2008]字361号)规定执行,其中应聘高级职务鉴定费、评审费合计每人750元,应聘中级职务评审费每人450元。
福州理工学院人事处
2017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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