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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师德师风考核的通知

2023/5/31 15:21:44      点击: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福州理工学院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办法(修订)〉的通知》(福理工综〔2019〕124号)和《福州理工学院师德“一票否决”实施细则》(福理工综〔2019〕123号)的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即日起开展2022-2023学年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现将考核相关事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本考核周期以学年为单位,考核对象为2022-2023学年考核期内在职的所有教职工和外聘教师,具体名单以教师工作部通知为准。
  二、考核程序
  (一)学院(部门)评价
  考核“优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0%,须另附员工个人师德优秀表现文字说明(至少200字)。
  (二)校党委审议确定结果
  教师工作部汇总报校党委审议及确定考核结果。
  三、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作为对教师评聘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并记入教职工个人档案。
  (二)在职称晋升、评先评优、培训进修等方面,优先考虑师德师风考核为“优秀”的教师。
  (三)凡在师德师风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当年年度考核相应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人员应由所在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安排谈心谈话、情况严重者调离原岗位直至解聘。
  (四)各部门、各单位将师德师风考核结果汇总表(纸质档和电子档)于2023年6月9日前提交至教师工作部林洁琼老师(ljq6955@gmiot.com,62990009)。

  附件:福州理工学院2022-2023学年师德师风考核结果汇总表


中共福州理工学院委员会教师工作部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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