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认王陈庆等35位同志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
2017/12/6 10:15:11 点击:
各院(部)、处(室)、馆、所、中心:
根据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审查及研究,通过王陈庆等34位同志助教任职资格、庄晨同志助理实验师任职资格。确认时间分别为:
何祥檩同志为助教职务,确认时间为2015年7月2日;
渐翔同志为助教职务,确认时间为2016年8月30日;
卢宇洋同志为助教职务,确认时间为2016年9月20日;
戴坤成同志为助教职务,确认时间为2016年9月22日;
蒋大城同志为助教职务,确认时间为2016年11月11日;
肖立旺同志为助教职务,确认时间为2016年11月28日;
庄晨同志为助理实验师职务,确认时间为2017年2月25日;
丁王斌、陈雅冬同志为助教职务,确认时间为2017年3月6日;
王丹丹同志为助教职务,确认时间为2017年5月12日;
包福海、曾祥鑫、李凯伦同志为助教职务,确认时间为2017年7月2日;
王陈庆、刘珠文、谢警、胡浩、吴玉梅、张成志、陈宏臻、庄树森、华玮、罗素娟、郑艳琼、梁中云、陈晓玲、郑秀芳、潘俊勇、孙德灼、包忠汉、杨桂斌、王莹莹、林辉同志为助教职务,确认时间为2017年9月30日;
董涵、李骏同志为助教职务,确认时间为2017年12月3日;
上述35位教师自确认之日次日起起聘,聘任年限为两年。
根据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审查及研究,通过王陈庆等34位同志助教任职资格、庄晨同志助理实验师任职资格。确认时间分别为:
何祥檩同志为助教职务,确认时间为2015年7月2日;
渐翔同志为助教职务,确认时间为2016年8月30日;
卢宇洋同志为助教职务,确认时间为2016年9月20日;
戴坤成同志为助教职务,确认时间为2016年9月22日;
蒋大城同志为助教职务,确认时间为2016年11月11日;
肖立旺同志为助教职务,确认时间为2016年11月28日;
庄晨同志为助理实验师职务,确认时间为2017年2月25日;
丁王斌、陈雅冬同志为助教职务,确认时间为2017年3月6日;
王丹丹同志为助教职务,确认时间为2017年5月12日;
包福海、曾祥鑫、李凯伦同志为助教职务,确认时间为2017年7月2日;
王陈庆、刘珠文、谢警、胡浩、吴玉梅、张成志、陈宏臻、庄树森、华玮、罗素娟、郑艳琼、梁中云、陈晓玲、郑秀芳、潘俊勇、孙德灼、包忠汉、杨桂斌、王莹莹、林辉同志为助教职务,确认时间为2017年9月30日;
董涵、李骏同志为助教职务,确认时间为2017年12月3日;
上述35位教师自确认之日次日起起聘,聘任年限为两年。
福州理工学院人事处
2017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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