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理工学院关于公布2021年专任教师综合能力认定结果的通知
2022/1/6 13:53:10 点击:
各单位、各学院:
根据《福州理工学院教师综合能力认定办法(修订)》(福理工综〔2019〕145号)和 《关于2021年专任教师综合考评的通知》(福理工综〔2021〕245号)文件精神,经教师个人申报、二级学院、科研处、教务处和人事处审核,现将认定结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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