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第二届“教学新秀”竞赛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提高高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水平,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根据《福州理工学院教师培养办法(试行)》(福理工综〔2020〕55号)文件要求,为充分发挥我校导师制培养新教师的机制,对新教师培养成果予以肯定和激励,学校计划组织第二届“教学新秀”竞赛,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及要求
(一)参赛对象:2020年1月1日后入职的新教师(初级职称),曾荣获 “教学新秀”大赛一等奖的教师不参赛。
(二)名额:进入校级决赛名额分配如下:
理工科组6人;人文社科组6人。
(三)要求:推荐参赛教师需具师德师风优秀,要具有较好的教学学习能力,能够充分展示积极向上、奋发进取的良好精神风貌。
二、成立本届竞赛组委会和评审委员会
组委会下设在人事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评审委员会主任由分管教学副校长担任,成员由教务处处长、人事处处长、二级学院院长(分管教学副院长)、系主任、教学质量管理中心教师及外部专家等组成。
三、竞赛实施
(一)初赛:2022年6月25日前各二级学院自主安排初赛规则和通知,根据名额推选进入复赛;教师填写“教师新秀竞赛决赛参赛选手推荐表”,经学院审批后提交竞赛组委会林洁琼老师。
(二)复赛时间:2022年7月4日。
四、复赛材料提交要求
(一)助教工作记录本;
(二)课程教学大纲、教案、一课时的课件PPT;
电子档材料需提交至联系人:林洁琼;联系电话:0591-62990015;电子邮箱:ljq6955@gmiot.com。
五、奖项设置
“教学新秀奖”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
福州理工学院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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